泰国对草甘膦的禁用尚未有最终决定

自2020年6月1日起,泰国《工业部关于危险物质名录的通知》(工业部公告第6号,B.E.2563)生效。该法规禁止生产、进出、出口和持有5种农用化学品,即百草枯、百草枯二氯化物、百草枯甲硫酸盐、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。持有这些化学品的人必须在8月29日前将其退还给卖方,卖方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前接受这些退还的化学品并上交至农业部。虽然百草枯和毒死蜱确定禁用,但是目前泰国对草甘膦的禁限用尚未有最终决定。

Glyphosate China Monthly Report (Chinese version) 20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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